在英文世界里,“关系(Relationship or Connection)”或者“关系网(Network)”,其实都是中性的词,没有什么褒贬之分。西方人其实也是讲关系和关系网的。商人们在高尔夫球场、政客们在议会的走廊里、社会名流们在豪华私密的俱乐部里、学者们在各种沙龙里、普通人在各类酒吧和派对的聚会中,以致在教堂和网络中,人们也在相识、相知、沟通、合作。大千世界、人来人往,只要是人类社会,这一切都是每日每时发生的正常现象。
近年来,在美国不少著名的商学院里往往会开一门叫做“Doing Business in China”(在中国经商)的选修课程。前来听这门课的课程的大多是有兴趣来中国经商的MBA学生们。我自己在一所美国商学院里曾旁听过一位开课教师的讲座,我发现,这门课并没有多少纯粹和中国business相关的东西,讲的内容几乎完全是中国的人情世故。授课教师所有选取的案例和进行的分析,最后得出的结论无非是:想要在中国经商办事,就必须处理好各种“关系”,包括和中国政府的关系以及和中国民众的关系等等。我注意到,课堂上的那些美国学生很积极坦率地参与课堂讨论,因为在他们看来,在社会上建立network并享受一个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件光明正大、理所当然的事情。不过,我却发现,教室里那些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们,却彼此面面相视,表情上有几分尴尬,他们似乎内心中有些难言之隐。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呢?
到目前为止,我们在人类学、生物学、医学等方面都无法证明:中国大陆的人们与这个地球上的其他人类具有本质的不同。那么,为什么欧美国家可以,亚洲很多国家也可以,同样是中国人的香港、台湾可以,为什么我们中国大陆就不可以呢?再退一步说,我们今天或许不可以,是不是明天也不可以?或者说永远都不可以呢?To be or Not to be, 生存或者毁灭?对我们中国大陆法律职业人来说,难道真的永远是个问题吗?在这个地球上,难道中国大陆真的是一个可以拒绝接受这些人类现代文明成果的“孤岛”吗?